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十个州和一个市组成。教育主要由各州管理。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教育政策和法规。80年代末,德国实现统一后,在其政治体制发生变化的同时,德国高等教育也处在改革变化之中。其教育制度将以原联邦德国教育制度为样板进行改革。联邦德国高等教育主要由新的多元化的高等院校组成,分为传统式和改革式两种类型。目前,德国约有240所国立高等院校。
高等院校因任务和规模不同分为七类,它们是:综合性大学、神学院、师范学院、艺术学院、总和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行政高等专科学校。
1、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是传统的学术机构,其任务是教学、科研和培养科学接班人,包括传统上以理工科为主的工业学院或工业大学,以及若干享有大学地位的“专科高等学校”。大学传统的并得到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包括科学研究和学位授予,尤其是博士学位的授予和在高校中某一专业的授课资格(高校执教资格)的授予。这些权利使大学成为“学术性高等学校”。大学根据不同专业学制一般为4—6年,医学专业为6年,师范专业一般为3—4年。
2、神学院:神学院目前有16所,大部分属于教会。这些神学院有些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几所有高校执教资格授予权。在这类学校就读的学生通常极少。
3、师范学院:师范学院的任务是培养普通中学、特殊中学和实验中学的教师其学员除学习3年以上的大学课程、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外,还需要经过教学实践通过国家第二次考试,然后才能正式任教。这类学校目前约有100所,其中有些有博士学位授予权。70年代后期,有些师范学院被并入大学,或被扩建成新的大学或总和高等学校。
4、艺术院校:目前约有严格意义上的造型艺术学院10所、16所音乐学院和兼顾艺术和音乐的柏林艺术学院以及慕尼黑的电影电视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为绘画、书画和刻印、设计等艺术职业作准备。音乐学院包括培养演员、歌唱家、舞蹈家,也包括培养教师。
5、总和高等学校:师范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甚至包括艺术学院的培养计划,总和高等学校的学生首先学习共同的基础课,其后的课程分为三年制和四年制两个层次。总和高等学校像大学一样,具有博士学位和高教执教资格授予权。就读三年制学业的毕业生,如想攻读博士学位,还需要需经过一年的提高课程才有资格进入博士阶段。
6、高等专科学校:相对大学而言,高等专科学校是密切结合实际的、有固定的学期制的大学。其前身为过去的属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范畴的工程学校和基它中等专科学校。目前,这类学校有22所。学制一般为七学期,其中有两学期的实践课,入学者大多数为高中专科毕业生。高等专科学校由于学以致用的特点,不仅容易就业,而且晋升也快。德国职业教育得到了社会企业界、经济界、行业协会等各种代表机构的支持与资助。
7、行政高等专科学校:这是高等专科学校的另一类特殊形式。学校的招生面向联邦及各州的行政部门,为公职管理部门培养非技术性的行政官员,包括行政、司法、税收、海关、邮政和通信等部门。行政高等学校与其它高等学校不同,不进行公开招生,只有在上述部门就职的并被列为培养对象的人才能进入其中就读。在行政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学生是公职预备人选,他们必须按时上课。与普通大学相比,其自由度相对较少较少。
学制与学位情况
德国大学的结业考试因专业学习时间和就业目标不同而分为三种:高校考试、国家考试和教会考试。完成大学所有课程一般需要5—6年时间。高等教育分为两个阶段,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德国大学的学位制度与中国有所不同,大学毕业的学位相当于英、美、法的硕士学位。大学毕业成绩优良者,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制长短不一,大多数学生完成博士学位需要3—5年时间。
高等院校考试包括文凭考试和硕士考试。其考试条例由高校制定,但须得到国家、州主管部门的批准,考试及学位的授予由高校独立负责进行。国家考试的学术水平与学校考试相同,但是要求有政府官员参加,与教授共同主考,这种考试适用于那些传统上产生官吏的的专业(法官、教师等),或者那些处于国家监督下的职业(医学、食品化学等)。教会考试与国家考试类似,由神父德国教育制度在教会对未来的神职人员进行考试。
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和未来就业目标参加并通过考试后,授予的毕业文凭主要有4种
1、除人文学科、教师职业和其它专职资格学科外,理工科学生可获取“Diploma Ingenieur”—工程学文凭,该证书在欧美国家被视为工程硕士。
2、人文专业的学生被授予“Licentiatus Theologiac”—文学硕士文凭。该证书与工程学文凭属同一层次。
3、神学院的学生一般被授予“Licentiatus Theologiac”—神学硕士。
4、学生在获取工程师文凭或文学硕士后,至少需要两年时间的研究,并通过博士考试和论文答辩后,才可获得“Doctor Pheologiac”—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