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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四部门就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作了最新的规定。该规定已从2019年正式开始实施。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止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以参加报名。
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2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新的规定更加全面的考虑到了以不同途径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认定的相关概况,现就现实中几种常见的情况作如下问答:
华侨生参加“两校联招”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两校联招”指的是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简称:
其对华侨生作如下规定:“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自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起计,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不接受持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和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学生报考。
实际中的情况远不止这些,具体的解释及认定请以当年最新的招生简章为准,或咨询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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