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政策
菲律宾特别退休移民项目(SRRV)
SRRV签证是菲律宾移民局通过菲律宾退休移民署(属菲律宾政府机构)管理的定期存款项目,发布给外国人和前菲律宾公民。持有者获得多次入境的特权以及选择在菲律宾永久定居的权利。
SRRV签证持有人的权益
根据LOI1470法案第二章第2节(Sec.2,RuleIIofLOI1470)之规定:合资格获发SRRV签证的投资者,只要满足最低投资(存款)要求,即可保持其在菲律宾的永久居留资格及无限制多次出入境之权力。SRRV签证持有人权益如下:
1.永久居留权
2.无限制多次出入境权
3.免除出境申报和再入境许可
4.免除周年登记
5.免除旅游税(若在菲连续居住不满一年)
6.免除特别学习许可
7.免除7000美金个人及家用物品关税
8.在其它官方事务方面,给予协助和帮助,比如:
l DOLE——外国人工作许可
l LTO——驾驶执照
l NBI——国家安全调查局通行证
l DOF——免税证明
l BIR——税务证件号
移民法规
LOI1470法案,作为E.O.1037法令之补充,于1985年7月4日通过。其目的在于:
1.推广菲律宾作为前菲律宾人和外国人的首选退休天堂
2.吸引外汇
3.指导特殊退休居留签证的签发
(2011 年5 月5 日推出)
1. 35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将2万美元的定期存款,放在菲律宾发展银行;
2. 如果申请人只带配偶和一个21岁以下未婚子女,或者不带配偶,带两个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需要增加存款。在此基础之上,每增加一个21岁以下未婚子女,需要增加1.5 万美元的存款。
获得菲律宾永居身份后,需要居住十年考试后方才可入籍获得护照